范克勤凭着下面的灰尘,用自己出色的观察力,判断出,这里原先放着一个小箱子,而且还不是太厚实的那种。
起身后,范克勤道:“狡兔三窟啊。”感慨了一句后,转头说道:“现在我们有人在公路,水路,铁路等地密切监视,他们在那一刻之后想走,几乎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他们虽然不在家中了,可一定还在别的房子里。告诉田蓝天去找,今天刚刚租房或者原先租过房子但今天才入驻的人。当然,买房子也是一样的道理。”
庄晓曼点头,道:“明白。不过……要是这些地方没有怎么办?”
范克勤道:“那接下来,就让警察局普查一下人口吧,谁家有今天刚刚来的亲戚朋友,或者敲门不开,好像没有人的,立刻报上来。”说着指了指这间屋子的私自接的一部分机。
庄晓曼道了声是,到了电话旁,抄起听筒便拨打起了号码。范克勤又叮嘱了一句,道:“人手不够让他调本地宪兵队的,还有警务人员。你再给本地安全分局也打一个,一样的情况。”
说着话,范克勤摘掉了白手套,随便扔给了一个特工,道:“行了,你们也搜一搜吧,有的地方,我都没看呢。”
众人闻言,开始翻箱倒柜的开始搜查起来。不过,除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就没有任何其他的有效信息了。赵德彪的比对也早就结束了,他拿着两根头发递给范克勤后,范克勤细细的拿着放大镜观看比对了一下,两根头发的发质,粗细,很像是一个人的。当然,现在也只能进行肉眼比对,确实不准确。但这对范克勤来说,就基本足够了。
忙活完了,范克勤和庄晓曼等人,直接开溜,回到了自己的驻地,开始洗漱昏睡。
第二天一早,众人再次来到了军统成都站,田蓝天首先汇报了一下信息。昨天的命令已经开始一段时间了。先期只是调查租房的情况,这一点还是比较简单的。而且范围缩小到了昨天入驻。这样的话,工作量并不大。
等田蓝天汇报完毕,他发了一轮香烟,道:“特派员,昨天跟着您亲自去侦察的兄弟,虽然没有直接反应,但是在跟我汇报的时候,卑职一样能够听出,他们对特派员的侦查手段,那是敬佩之至的,可以说,着实让他们开了眼界啊。”
范克勤道:“田处长严重了,我能够从现场分析出当时的情况,可……事后的缉拿,还是要靠各位兄弟才行。”
“哎对了。”田蓝天说道:“特派员,那个男的,您感觉和金彤是什么关系?从现场的情况……是不是他们俩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啊。”
“有事,但我估计,也就仅限于当时的情况罢了。”范克勤道:“那男的浑身果露,伤势在脖子上和手臂上。尤其是脖子上的痕迹,是成均匀分布在整个颈项的。致命伤也是这个,有什么东西让他无法呼吸。再看他的左手手臂上有抓痕,所以我分析,当时致死的状态,是死于腿部的绞杀。而那个男人右手指甲上是有一些皮屑的,很微量,不注意甚至都看不见。因此我推测,当时死亡时他有过一些挣扎,可是绞杀的厉害之处就在于,几秒内便会让人晕迷和失去反抗能力,也是如此,他挣扎的并不激烈,右手去搬对方的大腿,可也只是划过对方的腿部,而后瞬间脱力,再没任何机会了。”
起身后,范克勤道:“狡兔三窟啊。”感慨了一句后,转头说道:“现在我们有人在公路,水路,铁路等地密切监视,他们在那一刻之后想走,几乎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他们虽然不在家中了,可一定还在别的房子里。告诉田蓝天去找,今天刚刚租房或者原先租过房子但今天才入驻的人。当然,买房子也是一样的道理。”
庄晓曼点头,道:“明白。不过……要是这些地方没有怎么办?”
范克勤道:“那接下来,就让警察局普查一下人口吧,谁家有今天刚刚来的亲戚朋友,或者敲门不开,好像没有人的,立刻报上来。”说着指了指这间屋子的私自接的一部分机。
庄晓曼道了声是,到了电话旁,抄起听筒便拨打起了号码。范克勤又叮嘱了一句,道:“人手不够让他调本地宪兵队的,还有警务人员。你再给本地安全分局也打一个,一样的情况。”
说着话,范克勤摘掉了白手套,随便扔给了一个特工,道:“行了,你们也搜一搜吧,有的地方,我都没看呢。”
众人闻言,开始翻箱倒柜的开始搜查起来。不过,除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就没有任何其他的有效信息了。赵德彪的比对也早就结束了,他拿着两根头发递给范克勤后,范克勤细细的拿着放大镜观看比对了一下,两根头发的发质,粗细,很像是一个人的。当然,现在也只能进行肉眼比对,确实不准确。但这对范克勤来说,就基本足够了。
忙活完了,范克勤和庄晓曼等人,直接开溜,回到了自己的驻地,开始洗漱昏睡。
第二天一早,众人再次来到了军统成都站,田蓝天首先汇报了一下信息。昨天的命令已经开始一段时间了。先期只是调查租房的情况,这一点还是比较简单的。而且范围缩小到了昨天入驻。这样的话,工作量并不大。
等田蓝天汇报完毕,他发了一轮香烟,道:“特派员,昨天跟着您亲自去侦察的兄弟,虽然没有直接反应,但是在跟我汇报的时候,卑职一样能够听出,他们对特派员的侦查手段,那是敬佩之至的,可以说,着实让他们开了眼界啊。”
范克勤道:“田处长严重了,我能够从现场分析出当时的情况,可……事后的缉拿,还是要靠各位兄弟才行。”
“哎对了。”田蓝天说道:“特派员,那个男的,您感觉和金彤是什么关系?从现场的情况……是不是他们俩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啊。”
“有事,但我估计,也就仅限于当时的情况罢了。”范克勤道:“那男的浑身果露,伤势在脖子上和手臂上。尤其是脖子上的痕迹,是成均匀分布在整个颈项的。致命伤也是这个,有什么东西让他无法呼吸。再看他的左手手臂上有抓痕,所以我分析,当时致死的状态,是死于腿部的绞杀。而那个男人右手指甲上是有一些皮屑的,很微量,不注意甚至都看不见。因此我推测,当时死亡时他有过一些挣扎,可是绞杀的厉害之处就在于,几秒内便会让人晕迷和失去反抗能力,也是如此,他挣扎的并不激烈,右手去搬对方的大腿,可也只是划过对方的腿部,而后瞬间脱力,再没任何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