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与超人约架 《致命玩笑》(1/2)

小说:我要与超人约架 作者:辣酱热干面 更新时间:2024-01-14 03:29:49
  致命玩笑绝对是dc漫画能排的上号的神作。

  第二个小丑,笑疤,就是《致命玩笑》中的小丑。

  他之所以不叫小丑,而改名“笑疤”,当然是因为哈莉和之前已经有过一个小丑。

  哥谭超级罪犯都晓得小丑是被哈莉折磨得失去活下去的勇气,自殺而亡,笑疤还打算伪装成“科波特第二”,自然不会取个霉运罩顶的名字。

  ......

  说说致命玩笑中小丑的起源。

  那部漫画之所以是神作,是因为漫画中的小丑不再“高不可攀”,他就是个普通人,读者读到他的人生,感觉像在看自己。

  他有点小理想,胆子也不是很大,有家庭,需要为生活忙碌。

  在成为小丑之前,他和我们正常人没任何区别。

  但他经历了“糟糕的一天”:老婆被电死,一尸两命,他奋斗的方向没了。偏偏还被帮派分子欺骗、胁迫,被蝙蝠侠追捕,结果掉进生化废水池,脸没了,声音没了,皮肤被腐蚀......一天之内,灵魂和**遭受双重极致打击。

  他疯了。

  小丑诞生。

  虽然他有犯罪意向,但首先,是帮派分子找到的他;其次,他需要钱,老婆等着生产,娃儿需要奶粉。

  可以说,在他成为小丑,犯下第一起案子之前,吉米都是值得同情的。

  可能有人说,他活该,明明有实验助理的工作,却偏偏辞职搞艺术。

  而之所以有这个设定,是为了增添他的悲情:社会容不得理想,不仅吉米被生活摧毁,梦想也一起被摧毁了。

  简单来说,摧毁美好的东西才叫悲剧,摧毁不好的东西那叫“垃圾回收”。

  一個有理想的人,显然比一条老咸鱼要美好。

  而且吉米有追求理想的资本,他并非不切实际地盲目。

  谁敢说小丑讲笑话的天赋?

  ......

  说完《致命玩笑》中的小丑起源,再说说漫画讲了什么。

  漫画剧情其实也简单,小丑想用戈登向蝙蝠侠证明:人生是个玩笑,每个人都是小丑,只要他遇到那个很糟糕的一天。

  小丑的这套理论不浮夸,比诺兰的《黑暗骑士》接地气多了。

  因为这本就是他的经历,也是我们普通人的经历。

  天朝有句话,成年人的崩溃,往往就在一瞬间。

  崩溃之后,绝大多数人都是爬起来继续麻木生活。

  小丑没有选择麻木,而是......算了......麻木的人太多了,作者才幻想有个不麻木的,做出别的选择的人。

  从吉米成为小丑后,生与死、富与贫,对他都没了意义,他的人生已经完了,他也疯了。

  对疯子来说,财富金钱没任何意义。

  所以,别说“小丑抢了那么多钱,为何不好好过日子”之类的“疯话”,小丑已经疯了!!!!

  疯子的追求.......大概是和同伴“玩耍”。

  “疯子小丑”的追求是向蝙蝠侠证明自己的理念。

  唔,在小丑眼里,蝙蝠侠和他一样,都是经历过“糟糕一天”的疯子。

  小丑证明理念的方式很残忍,至少对戈登来说很残忍(他纯属躺枪,被牵扯进两个疯子的恩怨情仇)。

  ——小丑闯入戈登家,一枪打碎芭芭拉的脊椎,把一个鲜活少女打成瘫子,不仅如此,他还扒光芭芭拉的衣服,各种姿势拍摄她的果照。

  呃,不是为了色。

  接着,小丑把戈登绑架到废弃的游乐场,也把戈登衣服扒光,让他陷入最羞耻的境地,之后对戈登各种折磨。

  比如,强迫没穿衣服的戈登看他女儿芭芭拉的果照......(如果有兴趣的,可以看看漫画,戈登是真的惨)

  小丑的目的很简单,让戈登也经历“糟糕的一天”。

  如果戈登放弃曾经坚持的正义理念,一枪打死他,那他虽然死了,但也向蝙蝠侠证明:人生就是个笑话,所有人都是小丑,现在还没变成小丑,只因为糟糕的一天没到来。

  结果戈登向小丑证明:别看老子是配角,老子的理念比百特曼都坚定。

  嗯,《致命玩笑》第一男主小丑,第二男主百特曼,戈登只是个可怜的道具人,但在最后,他力压两位男主,成功封神!

  就连百特曼在“糟糕的一天”(亲眼见证爹妈被杀)后,都半疯不疯的,戈登却在经历“小丑特定版的糟糕一天”后,依旧信念坚定。
为更好的阅读体验,本站章节内容基于百度转码进行转码展示,如有问题请您到源站阅读, 转码声明
三七书屋邀请您进入最专业的小说搜索网站阅读我要与超人约架,我要与超人约架最新章节,我要与超人约架 三七书屋
可以使用回车、←→快捷键阅读
开启瀑布流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