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将这个职能单独分割出来,另设一治军司马,并且由他直接统辖。
这一点有利于糜旸更好掌控这支大军,亦有利于监督军纪行为的公正性。
王安是自从公安开始就跟随在糜旸身边的旧部,他的忠心自不必说。
本来糜旸心中有好好培养王安之意,但可惜王安不通文墨,这就导致了王安的上限无法太高。
但是如此忠心的一个人,糜旸不用又觉得太可惜。
所以糜旸在公布七斩令之后,便在大军中设立了治军司马一职。
王安虽不通文墨,但是他的忠心能很好的为糜旸履行好这个职务。
例如当初糜旸制定好七斩令之后,王安虽不识字,但却通过硬背的方式,成为了糜旸的亲军中,最快将七斩令熟记于心的人之一。
本来按照七斩令的严格,短时间内是会有不少军士犯令而被处斩的。
但之前发生的一件事,令这种情况没有发生。
王安在被糜旸委任为治军司马之后,不久后就为糜旸抓出了几名违反七斩令的军司马。
在抓到这几名军司马之后,王安不能决断,便将此事报给了糜旸。
王安之所以无法决断,不是忌惮军司马的军职高。
….
这几名军司马虽名义上与王安同级,但王安身担治军之任,他是有权监督处罚这几名军司马的。
真正让王安犹疑不决的是,这几名军司马与他一般都是,公安城中一路追随糜旸而来的旧部。
因为同是公安旧部,所以王安对此事无法决断,暂且将这事压了下来,并交予糜旸处置。
在王安的禀报之下,糜旸得知了那几名公安旧部,犯的是七斩令中的误军之罪。
何为误军?
屯营所止,问其乡里,亲近相随,共食相保,不得越次,强入他伍,干误次第,不可呵止,度营出入,不由门户……,此谓误军。
这几名军司马因为同是公安旧部,所以在有一次日间的训练结束之后,他们因为感觉日间训练太辛苦,便在夜晚私自越过各家营垒相会,大聊过往。
无疑,这明明白白犯了误军之罪。
糜旸在得知这个消息后,并没有因为他们是公安旧部,就对他们手下留情。
他当即命令王安将这几名军司马全部抓起来,然后当众宣读罪行之后,斩首示众。
在那几名身为公安旧部的军司马,因犯了七斩令被王安当众斩首之后,军中士卒尽皆震栗。
军司马,乃是一营主将之下的最高统兵将校。
而且这几名军司马身份不同寻常,乃是公安旧部,是主将糜旸的嫡系部队。
糜旸对公安旧部有多看重与信任,军中士卒从之前他的安排中就可以看的出来。
目前整支大军中能叫的上名的中下层军官,全都是公安旧部。
但就是这样有着两层不同寻常的身份之下,糜旸在他们几人犯了军法之后,还是毫不犹豫的将他们斩首示众。
这个举动在近万大军心中,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七斩令,真的是法不容情!
在这样的震慑之下,近万大军的军纪明显好了
许多,并且这近万大军心中都对七斩令开始浮现畏服的心理。
军纪严无妨,只要做到公正严明,自然而然就会让众将士信服。
在看完手中的竹简之后,糜旸并没有再发现一些有严重违反军纪的将士存在。
因此他便对着王安言道:「如非触犯七斩令者,以后相应处罚你可自行处理,无须再上报于我。」
七斩令是糜旸定下的,最严重的军纪处罚措施。
但要想维持一个大军正常运转,单单靠七斩令是不够的,治军如治国,相应的军纪还有很多。
而那些军纪大多只是针对小错误设立的,处罚措施不严重,所以糜旸可以放心交给王安自行处理。
王安在听到糜旸的话后,神色恭敬的便告退离去。
在王安离去之后,糜旸看向帐内的丁封。
丁封是丁奉之弟,当初一起在公安城外为糜旸所擒获,后来与丁奉一起投降了糜旸。
对于丁奉兄弟的投诚,糜旸说不上多信任,但也不会有太多怀疑。
其实丁奉兄弟会选择投效自己,无非就是看重自己的威名,想跟着自己建立一番功业。
所以丁奉兄弟对自己的忠心,是与自己未来的成就息息相关的。
如果自己能不断建立功业,那么丁氏兄弟就会对自己死心塌地,反之,良禽择木而栖。
这一点才是当世大多数有才之士的共同做法,真正的忠贞之士有,但很少。
因为深知这一点,所以糜旸对丁氏兄弟虽谈不上多信任,但亦会有相对应的重用。
在将丁奉派去辅左邓艾之后,糜旸就将丁封编入他的亲军之中。
这时在大帐之外,河谷中受训士卒的叫喊声一阵阵传入大帐中。
那阵阵叫喊声落在丁封的脸上,令他脸上充满了向往之色。
看到丁封的这向往之色,糜旸心中有一件任务想交给他去办。
糜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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