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在宇宙大爆炸之前 762 元二的故事(1/2)

小说:我生在宇宙大爆炸之前 作者:草庐里的茶 更新时间:2024-01-27 23:06:31
  “接下来该是元二的故事了吧,元二,你自己的事你就别说了,轮到我来给徐潜唠叨唠叨如何?”章三似乎是要“报复”元二,脸上带着狡黠的笑容。

  元二无奈的一笑,他最是熟悉章三的性子,一言不发,算是没有反对。

  元二离开原生星球后去过不少星球都是修仙文明星球或者凡人星球,直到后来定居在一个科技文明高度发达的星球,那个星球虽然也有修士和仙人,但数量不多,境界也不算高,整体的社会氛围还是以科技文明为主流。

  元二当时选择留在这个天仙不太受重视的星球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识过科技文明,所以顿时被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所吸引,还以为自己来到了真正的仙界。

  那个星球虽说科技文明高度发达,但在人权制度上很有些问题。奴隶制是没有了,但社会主流思想对妇女和弱势人群带着严重的歧视态度,就算很多人嘴上不说,心中也是这么想的。在律法与司法实践上,就体现着极大的不公平。

  以妇女为例,律法明文规定,如果妇女作为证人的,三名女性一致的证供才能与一名男性的效力相当,也就是说,如果一名男性与一名女性各执一词的话,女性的证词将会被忽略。另外,这颗星球还规定,女性的工作收入最高只能获得同等岗位男性员工的80%,据说这项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女性获得更多工作机会,但事实上,是在收入上限制了女性的平等权利,使得女性必须低男性一等。最令元二费解的是,律法竟然规定,女性没有胎儿父亲不同意情况下进行堕胎的权利,即使是被强迫之后怀上的孩子,只要男方不签字同意,就必须将孩子生下来,如果男方不愿意抚养,还得是女方独立养孩子。这条无耻之极的规定被认为是为了保障人口的持续增长,但谁都知道,这只能是将女性推入深渊。

  元二在那个星球生活第四年,这个星球发生了一件全民讨论的大事。起因是一名男子被告强暴女性,男子承认了,但他表示自己愿意娶受害人为妻,希望法官不要将其收监,而是让他们成婚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受害人自然是不愿意的,一万个不愿意。她是一名高知女性,工作也不错,有着一位体面的男朋友,可就在一次回家的路上,遭遇了路边的一名流浪汉,成为了受害者。这个星球的律法规定,女性没有婚前财产一说,嫁了人财产都是丈夫的,但丈夫的财产,无论婚前婚后,都是他自己的。谁都看得明白,流浪汉怎么可能不想娶这名女子呢,人又漂亮,收入也高,活脱脱的白富美,只要他将其娶到手,不仅美人有了,钱也有了,摇身一变就一辈子都不用愁了,而受害者只能沦为终身玩物,且永远都是流浪汉的赚钱工具。

  就是这么极为滑稽且不可能通过的请求,法官竟然真的同意了,他对被害女性表示,要不就接受对方,与对方结婚,这样也就皆大欢喜,将一件坏事变为了喜事,要不就撤诉,当这件事从来没发生过,回归平静的生活,两个人从此还是陌路人,没有任何瓜葛。

  这判决一出来,整个社会都闹开了,女性及少部分男性激烈反对,而大部分男性竟然表示支持。支持的理由竟然是,事情都已经发生了,两人既然有了夫妻之实,出了结婚以外,没有任何办法能完美抚平女性受到的伤害,没人能将已经发生的事实抹去。如果女方不愿意,那就意味着她愿意继续承受这份痛苦,或者说,其实她并不痛苦,那就是咎由自取了。还有一种论调认为,男性为了求偶而使用各种手段,是动物本能,常见于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在这个事件中,可是看作是受害人受到其男朋友和流浪汉两者的追求,在受害人并未婚配的情况下,双方各用手段进行求偶活动是合情合理的事,流浪汉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与受害人男朋友送花请吃饭最后同居这个漫长的过程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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