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雅下令:“靠近篝火。”木棍火把在系统定义为自制钝器。
四人举着火棍靠在篝火边,第一只狼出现在火光边缘,它跑了两步后扑向水花,被水花火棍打中了头部。这就得益与玛雅这条简单的命令,如果他们靠近黑暗地带,会被直接扑击,而没有任何反应时间。
被打了一棍的狼在嚎叫和乱跳中逃回黑暗,这也掀开了群狼攻击的序幕。不过因为有四堆火,二十平米内光限度非常充足,狼又天生怕火,因此虽然它们勇敢冲进火光中,但是却慢了下来。有些狼在原地发出攻击前的闷哼,有些狼四处游走,显然它们很不喜欢这个战场。
此时狼王闻到了异味,朝前一跳轻松避开了林雾的风刺。
林雾大惊,这货好牛,小歪上。小歪立刻和狼王啃咬在一起,小歪虽是猎犬,但狼王百里挑一,体形更是比小歪大上一倍,明眼人一见就知胜负。
明眼人都知道,作为小歪的主人林雾哪会不知道?他目的只是让小歪缠住狼王。只见林雾不紧不慢的举起手枪,锁头,一枪把狼王给崩了。狼王也挺给力,被爆头还能凄惨的叫两声,听见惨叫的狼群们顿时乱了阵脚,没有任何队形的冲进黑暗,朝四面逃窜而走。
毕竟死的是首领老婆,又不是自己老婆,现在更没必要为了一个死首领老婆而拼命。这个结果多好,首领死了,打手全部存活。
割下七公斤的肉,还有一张狼王之皮,林雾回到了篝火处,先道歉道:“我老婆是护卫军,日常习惯发号施令,多有得罪,还请大家见谅。”
大家忙道:“没有,没有,如果没有玛雅的指挥,后果不堪设想。”
林雾谦虚道:“也没多大后果。”就是死一匹马。玩家不想硬刚的话,可以从侧面下水,藏匿在水中。
林雾提议:“长夜漫漫,不如吃点新鲜肉?”
红衣立刻道:“我去拿烤架。”
边吃边聊,有了第一次合作之后,双方的关系被拉近了不少。林雾情商比较高,他淡化己方的战斗能力,恭维夜月的生存经验。只可惜少了美酒,大家只能烧湖水代酒,把狼王贡献的7公斤肉全部吃光。
夜月三人组也看出来,玛雅日常不爱聊天,也不会赔笑打哈哈,更不会说什么场面话。对比之后,他们都觉得玛雅更值得信任。林雾的嘴实在太油了点。
林雾不是没有情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还是有的。只不过在暗影中混,没有必要考虑太多,活出自我更重要。目前人在屋檐下,且不说对方提供的帮助,当是这份友善就值得林雾花点心思胡扯淡。
……
第二天拂晓,红衣和林玛一起出发,前往野马草原。三人步行,追风就跟在红衣身后边吃草边走。马鞍属于制作间制作的系统物品,有内袋,可以放置三件武器。旅途中,林玛在红衣的指导下都学会了骑马。
几十公里走了10个小时左右,中间吃了午饭,喝了几公斤的湖水,在下午四点终于到达野马草原。这里是北上镇玩家唯一发现有野马出没的地点。
野马草原为山字形,下方靠湖是大片的草地,山字左右两竖是两片缓坡,一路朝上,连接到山脉。中间一竖是裂谷山涧,有一条小溪流出。据红衣介绍,是山脉顶峰冰雪融化流下来的雪水滋润了这片大地。
跟随红衣走进山涧,在小溪边建有一座牧场,牧场和山字左右两竖的缓坡再次连接在一起。牧场所在地相当是一个凹地,人为的修建了两片斜坡道路连接到缓坡。血心在牧场的木制仓库中。三人只远观,没有近看。
红衣带着林玛出山涧,走左缓坡,不一会到达一个深大约五米的山洞前。山洞口略狭窄,追风勉强进的来,而内部较为宽敞。
红衣道:“夜间休息时,我们可以搬运石头把洞口堵上。”
林雾问:“洞口两边的四块大石头是你此前用来堵洞口的吗?”
“是的!”红衣说完在山洞内铺设毛毯。她还带来了不少风干鱼肉,还有此前装的一大桶湖水。整理好地铺,红衣道:“你们休息一会,我去拾拣一些可燃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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