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容易想得太多,并且无法克服这个缺点,所有聪明人都是如此,包括我在内。”
沈炼牵着狗在前边走,一边用逗猫棒逗弄大黄狗,一边解释方才的事。
“里赤媚当然想动手,他知道我的想法,也知道我能猜出他的想法,更知道我是在诱敌,故意显露出破绽。
他必须判断,这是诱敌之计,还是我摆出来的空城计。
如果是空城计,到底能获得什么样的收益,值得我冒这么大的风险。
如果是诱敌之计,我此时此刻掌握的筹码,如何限制住他的速度?
我身经百战,江湖中关于我的各种战绩,随随便便就能收集上百卷。
师姐同样是身经百战,蒙元关于你的卷宗,至少搜集了七八十卷。
唯独左诗没什么战绩。
江湖人只知她是我的助手,擅长厨艺和酿酒,别的近乎一无所知。
如果情报能力非常好的,可能查到左诗身上有暴雨梨花针,也可能查到苗疆时的经历,推测她有紫玉琵琶。
别的线索呢?
没了!
这些能够限制住里赤媚么?
或许可以,但不保险。
这不符合我的谨慎作风。
这是不是也属于诱敌之计?
里赤媚这种身份,只要出手,便必须成功,失败的代价会非常惨痛。
因此,他必须详细调查左诗。
这些杀手做事非常的凶煞,也曾靠着沙遁之法击杀诸多豪杰,但却只不过是棋子,无声无息的死在此地。”
杀手,无论武功多高,无论手段多么精绝,无论智慧多么卓越,都必须遵循最基本的规则——收钱杀人。
只要收了钱,就必须出手。
只要他没有金盆洗手,就必须接受客户雇佣,为了钱财付出生命。
要么付出别人的命。
要么付出自己的命。
杀手历来都是如此,哪怕是中原一点红、司马血,也没有丝毫例外。
刺杀沈炼的杀手,全部都是技艺卓绝之辈,但他们拿了方夜羽的钱,就必须出手刺杀,最终倒在沙丘之上。
他们会被黄沙吸干水分,变为五具脱水干尸,靠着沙漠气候天然防腐,在千百年之后,被考古学家挖出来。
那个时候,或许会身价倍增。
沈炼脑子乱七八糟的感怀,柴玉关却没有这个心思,他已经察觉到四面八方尽是杀意,什么地方都不保险。
万里黄沙,茫茫大漠,竟然没有一处安全的地方,没有他的隐蔽之所。
结怨如此之多,却能够舒舒服服活到现在,就是因为柴玉关足够谨慎,并且灵觉敏锐,能够感觉到杀机。
杀机究竟来自于何处呢?
杀机无处不在。
如果他精通观气之法,便会看出自己的死兆星,已经比明月更加闪亮。
这是命运最后的光辉。
这是他生命中最后的时刻。
……
色使者带着白飞飞到了目的地。
这是柴玉关对他下的命令,也是他必须遵守的命令,违背则必杀之。
一天之后,会有“脚”把白飞飞送到别的地方,然后再次换位置,足足交换五六次方位,才会献给柴玉关。
每次交换位置都有岗哨。
每处岗哨都有特殊口令。
每个部分都会被“脚”隔开。
无论哪个部分出现问题,只要把脚斩断,便能断绝一切联系,即便是王怜花这等怪杰,对此也没什么办法。
直到他遇到了沈炼。
王怜花忽然发现,自己所学虽然足够广博,但思维并没有那么开阔。
何必要去跟踪这些脚夫呢?
何必要弄清楚完整的链条呢?
何必要用最原始的方式跟踪呢?
人会被各种假象迷惑。
狗不会!
狗只相信自己的鼻子。
柴玉关能想着防备敌人,却没想过如何防备狗,就算他想过,就算弄出多种气味混淆,也绝对瞒不过大黄狗。
白飞飞在铸剑城那几日,用的都是特制的脂粉,能把气味存留很久。
王怜花看着牵着狗的沈炼,略有些好奇的问道:“老沈,你给白飞飞用的是什么脂粉?我怎么嗅不到呢?”
白飞飞已经被色使者运走,倒也无需继续隐瞒,而且根本就瞒不住。
沈炼牵着狗在前边走,一边用逗猫棒逗弄大黄狗,一边解释方才的事。
“里赤媚当然想动手,他知道我的想法,也知道我能猜出他的想法,更知道我是在诱敌,故意显露出破绽。
他必须判断,这是诱敌之计,还是我摆出来的空城计。
如果是空城计,到底能获得什么样的收益,值得我冒这么大的风险。
如果是诱敌之计,我此时此刻掌握的筹码,如何限制住他的速度?
我身经百战,江湖中关于我的各种战绩,随随便便就能收集上百卷。
师姐同样是身经百战,蒙元关于你的卷宗,至少搜集了七八十卷。
唯独左诗没什么战绩。
江湖人只知她是我的助手,擅长厨艺和酿酒,别的近乎一无所知。
如果情报能力非常好的,可能查到左诗身上有暴雨梨花针,也可能查到苗疆时的经历,推测她有紫玉琵琶。
别的线索呢?
没了!
这些能够限制住里赤媚么?
或许可以,但不保险。
这不符合我的谨慎作风。
这是不是也属于诱敌之计?
里赤媚这种身份,只要出手,便必须成功,失败的代价会非常惨痛。
因此,他必须详细调查左诗。
这些杀手做事非常的凶煞,也曾靠着沙遁之法击杀诸多豪杰,但却只不过是棋子,无声无息的死在此地。”
杀手,无论武功多高,无论手段多么精绝,无论智慧多么卓越,都必须遵循最基本的规则——收钱杀人。
只要收了钱,就必须出手。
只要他没有金盆洗手,就必须接受客户雇佣,为了钱财付出生命。
要么付出别人的命。
要么付出自己的命。
杀手历来都是如此,哪怕是中原一点红、司马血,也没有丝毫例外。
刺杀沈炼的杀手,全部都是技艺卓绝之辈,但他们拿了方夜羽的钱,就必须出手刺杀,最终倒在沙丘之上。
他们会被黄沙吸干水分,变为五具脱水干尸,靠着沙漠气候天然防腐,在千百年之后,被考古学家挖出来。
那个时候,或许会身价倍增。
沈炼脑子乱七八糟的感怀,柴玉关却没有这个心思,他已经察觉到四面八方尽是杀意,什么地方都不保险。
万里黄沙,茫茫大漠,竟然没有一处安全的地方,没有他的隐蔽之所。
结怨如此之多,却能够舒舒服服活到现在,就是因为柴玉关足够谨慎,并且灵觉敏锐,能够感觉到杀机。
杀机究竟来自于何处呢?
杀机无处不在。
如果他精通观气之法,便会看出自己的死兆星,已经比明月更加闪亮。
这是命运最后的光辉。
这是他生命中最后的时刻。
……
色使者带着白飞飞到了目的地。
这是柴玉关对他下的命令,也是他必须遵守的命令,违背则必杀之。
一天之后,会有“脚”把白飞飞送到别的地方,然后再次换位置,足足交换五六次方位,才会献给柴玉关。
每次交换位置都有岗哨。
每处岗哨都有特殊口令。
每个部分都会被“脚”隔开。
无论哪个部分出现问题,只要把脚斩断,便能断绝一切联系,即便是王怜花这等怪杰,对此也没什么办法。
直到他遇到了沈炼。
王怜花忽然发现,自己所学虽然足够广博,但思维并没有那么开阔。
何必要去跟踪这些脚夫呢?
何必要弄清楚完整的链条呢?
何必要用最原始的方式跟踪呢?
人会被各种假象迷惑。
狗不会!
狗只相信自己的鼻子。
柴玉关能想着防备敌人,却没想过如何防备狗,就算他想过,就算弄出多种气味混淆,也绝对瞒不过大黄狗。
白飞飞在铸剑城那几日,用的都是特制的脂粉,能把气味存留很久。
王怜花看着牵着狗的沈炼,略有些好奇的问道:“老沈,你给白飞飞用的是什么脂粉?我怎么嗅不到呢?”
白飞飞已经被色使者运走,倒也无需继续隐瞒,而且根本就瞒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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