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是盲目堆砌起来的自信,而是他们对自己的实力,有着绝对的自信。
不想受气,就拿本事说话,要不然,下次来,怕是没人来迎接咱们。”
胭脂斜睨了他一眼,眼中满是凝重,“大秦的强大,绝对值得咱们学习,大景也好,大乾也好,跟大秦提鞋都不配。
不要以为打赢了两个日暮西山已经腐朽到骨子里的老年国度,就沾沾自喜。
在你面前的,是一个冉冉升起的全新国度,它甚至还没有达到巅峰,便已经有了威慑中土的力量。
等他成长起来,将会是咱们匈奴最大的敌人。”
次永默然,好一会儿才说道:“总有一天,微臣会打下凉京,送给公主当礼物!”
“你最好能做到。”
胭脂看了他一眼,随即露出一个迷倒众生的笑,“吃饱喝足,一会儿去逛逛。”
而另一边, 杜淳正在想陆源汇报,“人已经接进鸿胪寺,晚上就安排在迎宾馆,不过陛下,真不拿下这个胭脂公主?
据说,她是凶奴唯一的亲妹妹,关系非常好,若是拿下他,要挟凶奴,能不费吹灰之力,让他们退兵。”
“那样,他们就不入侵中土了?”陆源反问道:“不会的,凶奴对这个妹妹很好,曾因为她喜欢高山雪莲,就亲自带兵灭了高山国。
她在凶奴心里的身份可不一般,而且,从不允许其他人接近胭脂,足见她在凶奴心中的地位。
掠了她,匈奴肯定是打不过咱们的,但是其他人就遭殃了。
这一次他们带来了五十万骑兵,你觉得咱们有能力护持所有人?
那就不是死几千人几万人了,怕是百万人都止不住了。
掠她一人,死百万人,到底谁亏?”
陆源的确想让匈奴搞事,可如果因为自己惨死百万民众或者更多,就不用了。
虽说,做霸主需要铁石心肠,但不是冷血,更不是无情。
没人的地盘要来做什么。
这片土地的百姓太惨了,每次中土大劫,都被杀个七七八八,然后经过百多年休养生息,达到巅峰,又被收割。
他们的命就不是命,只是当权者手里的筹码。
“陛下仁慈!”杜淳由衷道。
“在拖一些日子,等咱们羽翼彻底丰满,就是席卷天下之时。
莫说赶走他们,就算杀到平京也不过等闲。”
陆源放下手中的奏折,“以后鸿胪寺还有的忙!”
“臣乐在其中。”杜淳大笑起来。
第二天,陆源召见了胭脂。
胭脂也是盛装打扮,不同于中原女子的小家碧玉,胭脂充满了异域风情。
就算是慕容婉清与她对比,都稍逊一筹。
陆源不由眼前一亮,没想到凶奴还有一个如此漂亮的公主。
她穿着很隆重,气场很足,走到大殿中间,向陆源行了一礼,“匈奴帝国长公主胭脂,代替兄长,向大秦皇帝问好!”
那一双看狗都深情的双眸,好奇的盯着陆源,眼眸里满是欣赏。
英俊,神武,年轻,不可一世!
她脑海中闪过这诸多词汇,好奇心在这一刻彻底具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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