稚圭打量了他一眼,撇撇嘴,“随你。”
马苦玄问道:“如果我哪天打死了宋集薪,你会生气吗?”
稚圭似乎有些恼火,瞪眼道:“马苦玄,拜托你没什么本事之前,少说点大话,不然这样很让人厌烦的。”
马苦玄笑道:“我听你的。”
一路看着马苦玄一步步成长起来的那位真武山护道人,心情复杂。
天君祁真对于这些,则是漠不关心。
不过是出于对那位重返白玉京的陆掌教那份敬意,才耐着性子站在这里,看这些晚辈过家家一般闲聊。
不管稚圭和马苦玄各自的身份,只要他们一天不跻身上五境,就都是两件说碎就碎的精美瓷器。
马苦玄遗憾道:“我这就要去趟朱荧王朝,杀几个地仙剑修作为破境契机。”
稚圭漫不经心道:“我管你去哪儿。”
马苦玄哈哈大笑,转头对祁真说道:“那就有请天君带我们出城吧。”
祁真点点头,对稚圭说了句后会有期,三人身影消逝不见。
大隋京城大阵,毫无察觉异样。
如出入无人之境。
整座宝瓶洲的山下世俗,恐怕也就大骊京城会让这位天君有些忌惮。
稚圭趴在栏杆上,泛起些许睡意,闭上眼睛,一根纤细手指的指甲随意划抹栏杆,吱吱作响。
她翻转过身,背靠栏杆,脑袋后仰,整个人曲线玲珑。
她弯曲手指,一次次屈指而弹,檐下的那串风铃,随之叮叮咚咚。
暮色里。
她睁着那双瞳孔竖立的金色眼眸。
异象消散。
她站起身,亭亭玉立,笑望向院门那边。
宋集薪带着一身淡淡的酒气走入院子。
她问道:“千叟宴好玩吗?”
宋集薪抖了抖袖子,哀叹道:“宴席上那些老家伙们,恨不得将我们到场三人抽筋剥皮,吃我们的肉,喝我们的血,吓死我了。”
稚圭好奇问道:“不是缔结了百年盟约吗?与公子无冤无仇的,咱们大骊铁骑都没经过他们家门口,就直接往南走了,他们为何这般不友善?”
宋集薪瘫靠着栏杆,想了想,回答道:“好日子过习惯了呗,受不得半点委屈。”
稚圭一脸恍然道:“这样啊,那奴婢可比他们脾气好多了。”
宋集薪误以为她是说当年附近几条街巷的狗屁倒灶事情,笑道:“等公子出息了,肯定帮你出气。”
稚圭嗯了一声,问道:“那三本书,公子还没能看出门道吗?”
宋集薪有些疲惫,闭上眼睛,双手揉着脸颊,“说不定就只是些普通书籍,害我疑神疑鬼这么久。”
宋集薪突然伸手入袖子,掏出一条貌似乡野时常可见的土黄色四脚蛇,随手丢在地上,“在千叟宴上,它一直蠢蠢欲动,如果不是许弱用剑意压制,估计就要直扑大隋皇帝,啃掉人家的脑袋当宵夜了。”
婢女蹲下身,摸出一颗谷雨钱,放在手心。
那条四脚蛇畏畏缩缩,愣是不敢一口吞掉美食。
宋集薪弯下腰,看着那条额头生出虬角模样的小家伙,无奈道:“瞧你那怂样,再看看书简湖你那条水蛟,真是天壤之别。”
宋集薪不再管它,打着哈欠,去屋子里边睡觉。
稚圭晃了晃手掌,四脚蛇仍是不敢上前。
“算你识趣。”
稚圭笑眯眯将手心谷雨钱丢入自己嘴中,小家伙仿佛有些委屈,轻轻嘶鸣。
稚圭手握拳头,一拳砸在它脑袋上,“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这都不懂?”
她站起身,将那条四脚蛇一脚踹得飞入院子,“本事半点没有,还敢奢望国师的那副上古遗蜕,偷偷流口水也就罢了,还给人家抓了个正着,怎么摊上你这么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玩意儿。”
稚圭坐在台阶上,脱下一只绣鞋,朝它招招手。
小家伙乖乖来到她脚边,还生着气的她便拿起绣鞋,一下一下拍打小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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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郡披云山上,新建了林鹿书院,大隋皇子高煊就在这里求学,大隋和大骊双方都没有刻意隐瞒这点。
这是高煊第二次进入龙泉郡,不过一次在天上,是需要走过一架通天云梯的骊珠洞天,这次在地上,在实实在在的大骊版图上。
披云山如今是大骊北岳,山是新的,书院也是新的,从传道授业的夫子先生,到求学闻道的年轻士子,也算是新的。
林鹿书院是大骊朝廷筹办,没有七十二书院之一的头衔,山主副山长名气都不大,其中还有一个昔年大隋藩属的黄庭国老侍郎,不过谁都知道,林鹿书院肯定是要奔着“七十二”去的,大骊宋氏对此志在必得。
高煊一开始还以为自己在书院,肯定会有许多冲突,最少也该有一些白眼冷落,不然就是心怀叵测的试探,就像李宝瓶和于禄他们到了东华山的山崖书院差不多,怎么都要挨上些被欺生的苦头。但是高煊在林鹿书院待了几个月后,有些失落,因为好像从夫子到学生,对他这个敌国皇子的学生或是同窗,并没有太重视,几乎没有人流露出明显的敌对情绪。
高煊为此疑惑了挺长一段时间,后来被那位在披云山结茅修行的戈阳高氏老祖宗,一番话点醒。
大骊王朝短短百年,就从一个卢氏王朝的附属国,从最早的宦官干政、外戚专权的一块烂泥塘,成长为如今的宝瓶洲北方霸主,在这期间战乱不断,一直在打仗,在死人,一直在吞并周边邻国,就算是大骊京城的百姓,都来自四面八方,并没有大隋朝廷那种许多人当下的身份地位,现在是如何,两三百年前的各自祖辈们,也是这般。
高煊一点就透,流水不腐,户枢不蠹。
不过那位曾经在大隋京城,以说书先生混迹于市井的高氏老祖宗,感慨了一句,“流水?流血才对吧。”
高煊一有闲暇,就会背着书箱,独自去龙泉郡的西边大山游历,或是去小镇那边走街串巷,要不然就是去北方那座新建郡城逛荡,还会专程稍稍绕路,去北边一座拥有山神庙的烧香路上,吃一碗馄饨,店主姓董,是个高个子年轻人,待人和气,高煊一来二去,与他成了朋友,若是董水井不忙,还会亲自下厨烧两个家常小菜,两人喝点小酒儿。
高煊偶尔会去一栋已经无人居住的宅子,据说家主是一个名叫李二的男人,如今给他媳妇的娘家人霸占了,正想着怎么卖出一个高价,只不过好像在县衙户房那边碰壁了,毕竟没有地契。
高煊的书箱里边,有一只龙王篓,
每天都会按照高氏老祖传授的秘术,将一颗颗小暑钱小炼灌注其中,使得里边灵气浓稠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