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在小说里 十二章 我也曾跨东风骑白马(2/2)

小说:原来我在小说里 作者:何时秋风悲画扇 更新时间:2024-01-16 23:09:34
  

  接过剑,齐平川一脸苦恼:“可是我还佩刀啊。”

  “哦?”小萝莉眉眼一挑。

  锵的一声。

  “现在你没刀啦。”

  齐平川只觉手中一轻,旋即眼前绽放起一片秋泓,还没来得及有任何反应,腰间又一轻,便听见地面哐啷一声。

  低头看去,顿时一脸懵逼。

  腰间那柄衙门发的制式佩刀已经连刀带鞘断成了两截。

  我擦,削铁如泥?!

  神兵啊!

  齐平川顿时心花怒放,“用剑用剑,必须用剑,我将来一定是天下第一剑。”

  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个武侠梦。

  小萝莉一脸黑线。

  总觉得最近的公子反常得厉害,以往哪有这么……嗯,贱?

  还很色!

  转身走向厨房,“我去准备午饭,公子你先适应一下这剑的重量。”

  齐平川低头仔细端详手中这柄剑。

  倒是不重,大概一斤半左右,偏向于舞剑的重量,剑柄三十八厘米左右,呈青紫色,不知道是什么材质打造,竟然有些晶莹如玉,篆刻着盘龙的双纹路,便于紧握。

  剑身狭长,宽仅两指,长近一米,亦不是寻常长剑的银白,而是银白之中染着青紫纹霞,如镶嵌进了一条青紫绫带。

  剑锷不宽,恰好能堵住握剑的手指。

  乍然看去,握住剑后便看不见剑锷,整剑呈一种赏心悦目的流线型。

  漂亮至极。

  颇有些像《剑三》里藏剑小黄鸡们用的那些轻剑。

  有些爱不释手,这莫非就是藏着武穆遗书的倚天,发大发了啊。

  剑在手,齐平川顿生一股天下英雄唯齐平川和齐平川也的壮哉之气,然而挥舞着耍弄了十来分钟,便腻了。

  除了好看,没啥意思。

  偷瞄了一眼在厨房里系着围裙炒菜的小萝莉,齐平川悄无声息的猫着腰回到卧室,然后一脸贼笑的掀开被褥,看着棉絮下的几张纸钞,露出会心的微笑,又赶紧藏好。

  可不能被小萝莉商有苏给发现了,要不然就得充公。

  男人嘛,总有点私房钱。

  这是哪里?

  大徵啊,一个未知的封建王朝,一个民风开放不输唐宋的天下。

  男人的梦想之地。

  封建王朝,公子狎妓,天经地义。

  不巧的是,双阳县有一条浣清河穿城而过,河畔也有那么一两座青楼,浣清河上也有那么十余艘画舫,在整个州府辖境都有那么一点小名声,俨然是座小秦淮。

  陈弼那大舅子和自己那个心腹老王就没少去。

  以前的齐平川只能羡慕,有贼心没贼胆。

  现在的齐平川有贼心又有贼胆。

  而且胆忒肥。

  况且,青楼里也有卖艺不卖身的好姑娘嘛。

  公子我一身唐诗宋词,征服个清高大家不成问题罢,又说不准能遇见初入风月的雏儿,只不过花费较多而已。

  无妨。

  人生得意须尽欢,千金散尽又复来。

  青楼必须得逛。

  今夜,带着轻车熟路的老王去搞大事!

  我也曾跨东风骑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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